根据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的函》(黔财债函〔2026〕2号)要求,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部门需于每年6月底前公开政府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,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,具体详见附件。
计划财务处
2026年6月26日
附件